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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省公布初级会计资格考务安排,符合条件可异地考试

发布时间:2020-07-07 22:15:07

昨日江苏省财政厅发布了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安排,调整考试时间为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,9月9日至10日,分两个阶段进行。9月11日作为应急预留批次保留。

 

除此以外,江苏省财政厅通知内容还提到,因当年毕业离开学校所在地的考生,可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财政局申请转考。

考试时间

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日期调整为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,9月9日至10日,分两个阶段进行。9月11日作为应急预留批次保留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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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初级会计实务》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,《经济法基础》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,两个科目连续考试,时间不能混用。

 

准考证打印时间

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至8月28日。

 

成绩公布时间

2020年9月30日前,考试成绩统计完毕,并在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”和“江苏省财政厅”网站公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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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复核时间

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,各级财政部门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、确认工作。

 

申请延期和转考

 

(一)下列考生,可以向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延期至下年参加考试,并免收相应的报名考试费用

 

1.孕妇或产妇。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、医院诊断证明(孕妇)或婴儿出生证明(产妇,起始时间5月);委托他人办理的,还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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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因疫情滞留境外。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、出境行程、单位证明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。

 

3.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,由各地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并受理。

 

(二)因当年毕业离开学校所在地的考生,可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财政局申请转考,不再收取相关报名考试费用。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户籍证或相关工作证明。

 

延期和转考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20年7月15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各地财政局可开设现场办理窗口,登录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”,点击“报名状态查询”,核实考生相关信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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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上述考生的申请如发现弄虚作假的,考试成绩一律作废,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违纪违规处理。

 

各地财政局于2020年7月17日前将延期和转考申请汇总表上报至省财政厅会计处。

 

这么人性的规定考不过去多说不过去,另外,考试的时候记得带上相关证件!没带或者信息不符禁止进考场。

 

最后再提一句,考试千万不要作弊,后果很严重的,江苏地区今年考试还增设了人脸识别身份验证设备!还有一个多月考试,加油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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